大朗佛陵园瓮棺葬:瓮棺葬俗主要流行于原始社会
- 殡仪馆网
- 2020-01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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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五六千年以前,黄河流域正处在母系氏族社会的繁荣阶段。当时,成年人死后一般都安葬在氏族的公共墓大朗陵园多少钱一个,大朗佛陵园,大朗陵园,大朗陵园价格地里,很少使用葬具;对天折的幼童,则采取与成年人不同的埋葬方式:尸体装入陶器之中,埋在居住区的周围。这种以陶器为葬具安置幼童的葬俗,就是“瓮棺葬”。瓮棺葬的葬具多是原始居民日常生活中使用的陶器,如瓮、罐、钵、尖底瓶等。埋葬时先在地上挖好坑,再放入陶瓮或陶罐,把小孩的尸体装在里边,然后盖上一个陶钵或陶盆,并在上面凿一个小洞,最后用土掩埋好。
瓮棺的盖上为什么要留一个小洞呢?这和原始人的宗教意识是分不开的。当时已经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,认为人的肉体虽已死亡,但灵魂依旧生存,并像活人一样四处走动。盖上的小洞就是作为死者灵魂出入的通道。中外许多民族都有类似的做法,例如生活在我国云南永宁地区的纳西族以前实行火葬,用麻布口袋装殓骨灰,他们把骨灰袋底部剪开或抽出底线,使口部和底部均与外界相通。认为这样便于灵魂出入,在地下扎根,可以通往阴间,否则幽灵不散,扰乱活人。
当地的普米族火葬后用陶罐盛放骨灰,以布封口,口部和罐底也打破个洞。又如:东北地区的锡伯族有夫妇合葬的习俗,下葬后在夫棺的右侧棺墙和妻棺的左侧棺墙要各钻一小孔,供灵魂通行,使夫妻的灵魂能够自由出入,休戚与共,以便在另一个世界继续过夫妻生活。此外,凿孔的现象在法国、英国、巴基斯坦印度等国的巨石墓中也有发现,在这些墓的入口处常常凿一个方形或圆形的小孔,供死者灵魂出入。
小孩瓮棺通常埋葬在房屋附近,很少埋入氏族公共墓地,这也是有一定含义的。一方面,由于小孩年幼,未行“成丁礼”,尚不具备氏族成员的资格,因而不能与成人一样葬进氏族墓地;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原婚人的“亲子之情”,爱子虽已逝去,做母亲的仍依依不舍,让他们安眠在母亲的身边便于像生前一样精心照料。在仰韶文化的半坡村落,小孩瓮棺成群地埋葬在一块,这种现象使我们联想到,当时的氏族公社可能对儿童采取集体教养和管理,因而死后也集中埋葬。
在我国原始社会,个别成年人死后也用瓮棺理葬。与儿童瓮棺葬不同的是,成人瓮棺多为“二次葬”,没有埋在房屋附近,也不在公共墓地,而是在另外一个地方。一般认为,这些成年人属于非正常死亡的“凶死”者,因而采取特殊的葬仪,并不得进入氏族墓地,以示惩罚。
瓮棺葬俗主要流行于原始社会,但延续的时间很长。《礼记·檀弓》云:有虞氏瓦棺,夏后氏周,殷人棺椁,周人墙要。周人以殷人之棺椁葬长殇,以夏后氏之塱周葬中殇、下殇,以有虞氏之瓦棺葬无服之殇。
记载了虞、夏、商、周时期不同的葬具和使用对象。“瓦棺”之义甚明,就是陶棺;“塱周”据汉人高诱解释:“夏后氏禹世无棺椁,以广二尺,长四尺,侧身累之以蔽土,曰璺周”(《淮南子·汜论训》注)。可见塱周也是一种陶质棺材。古代称未成年而死为“殇”,《仪礼·丧服传》云:“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,十五至十二为中殇,十一至八岁为下殇,不满八岁以下,皆为无服之殇。”
周代用陶棺安葬未成人的少年儿童,应该是沿袭了上古时期的瓮棺葬俗。直到解放前,我国西南地区某些少数民族还保留着这种葬俗。如藏族,成年人死后多实行天葬或火葬;幼儿夭亡,不举行葬礼,而是把尸体置入陶罐,扔进河流,也有的把盛尸的陶罐长期存放在库房里。